【孩子,勇敢戀愛去吧】
我一直不是傳統定義裡的「好女孩」。在台灣這片相對自由、多元的土地上,我依然不受框架束縛——15歲談戀愛,22歲成為母親。到了32歲,我遇見了那個比我小9歲的美國男人,他剛從大學畢業來台教書。初次見面幾回後,我直白地告訴他:「我離過婚,還有兩個孩子。」他笑著說:「這不影響我對妳的感覺。」
既然對方不介意,我更不必退縮。我向來是那種感覺對了就全力以赴、不讓自己後悔的女人。我們義無反顧地相愛,將近10年的時光裡,每天分享心事、每天出門前親吻彼此——那份真摯與熱烈,足以讓年輕女孩聽得捧臉驚呼「虐狗」。我總笑著回一句:「婚姻是一輩子的修行,養孩子是另一段修煉。」
47歲的分岔口
然而,故事在我47歲那一年迎來了轉折。我們的婚姻走到了盡頭。
在傳統觀念裡,這是「二婚失敗」——一個女人的履歷上多了幾筆他人口中的嘆息與評論。在那樣的社會眼光裡,我彷彿被放回審判台,標籤寫著:「不適合婚姻的人」「沒能守住家的人」。
我承認,那段日子很痛。我掙扎過、自我懷疑過,夜裡問自己:「是不是我不夠好?是不是我不值得被愛?」心理議題如潮水般湧來,把我捲進深海。
但在一次次深呼吸與自我對話之後,我開始鬆開緊握的繩子。我看見——原來我的價值,不是「太太」、不是「媽媽」、不是任何一段關係的附屬品,而是我自己。離開角色的框架後,我才真正看清,那個不需要依附、不需要被定義的我,是誰。
戀愛,是一門需要練習的課
或許正因為走過愛情與婚姻的高低起伏,我更懂得愛不是盲目的衝動,而是需要學習的能力。
我曾經遇到女兒高中時前男友的媽媽,打電話溫柔卻擔憂地說:「怕戀愛影響孩子的學業,也怕懷孕。」我理解她的顧慮,但我告訴她:「戀愛是一種承諾與自我管理的練習。要花時間在彼此身上,也要完成學業;尊重對方,就要懂得保護與負責。」
關於身體與選擇的教育
我不教女兒「怎麼當一個女人」,而是「怎麼當一個人」。
她青春期開始喜歡男生時,我用護理背景的專業,教她計算排卵期與安全期,並介紹避孕方式。她最後選擇口服避孕藥——一方面避孕,一方面減少痘痘——這一切都在醫師評估下進行。
我希望她知道:身體自主權屬於自己。性不是恐懼,不是用守貞換取虛榮,而是忠於自己的感受與意願,並承擔選擇的後果。
同盟,而非審判官
當女兒遇到感情困境或被質疑時,我選擇與她站在同一邊。我不先批評,而是聽她說。
我和孩子們有一個「X」暗號——當他們外出遇到危險、不適或突發事件,只要傳出這個訊息,我們就會立即打電話並去接他們回家,不追問、不評價,只等他們準備好再開口。
這是我們給彼此的承諾:家,是隨時可以靠岸的港灣。
對女兒,對兒子,一視同仁
保護不該只針對女兒,兒子也需要。溫室裡的花不耐風雨,唯有在真實世界中學會選擇與自保,才算成長。
如今我與女兒走在街上,常被誤認為姐妹——這是屬於我的小小驕傲。但我更驕傲的,是她們知道,自己可以不被任何角色束縛,去成為想成為的人。
最後的話——愛與放手
結束二婚後,我深刻明白:愛,不一定要以「在一起」為終點。有時,放手是最深的祝福。
我告訴孩子——愛情不必害怕開始,也不必害怕結束。無論身處什麼角色,最重要的是認識自己,忠於自己。因為當你不再依賴外在角色來定義自己,愛,就不再是枷鎖,而是一條通往自由的路。
